震惊!陈志云等三人遭廉政公署起诉!
香港媒体报道,经过逾半年的深入调查,廉政公署昨日正式对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其私人助理丛培昆以及无线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三人提起八项贪污及诈骗罪名。这三位被告,因涉嫌一系列违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赚取外快、串谋诈骗等,被控罪名详尽且严重。
陈志云,被誉为“六婶爱将”,在无线电视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此次他被控涉嫌通过剪彩及出席公开活动赚取未经无线批准的外快,更被指控串谋其私人助理丛培昆隐瞒活动获得商业机构赞助,骗取无线及五大花旦佘诗曼、杨怡、杨思琦、陈敏之及陈倩扬的出席。控罪涉及的贪污和诈骗款额合计近一百万元。
除了陈志云和丛培昆,陈永孙作为无线电视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也因涉嫌串谋诈骗被控。三人已于昨日返回廉署总部报到,并被正式起诉,但已被保释等候在下周二(21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随后将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
据控罪详情,陈志云和丛培昆被控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二人还各被控两项交替罪名,包括代理人收受利益和代理人提供利益。根据法律规定,一旦裁定罪成,代理人收受利益罪的最高刑罚为入狱十年,而串谋诈骗罪的最高刑罚则为入狱十四年。
在另一项控罪中,陈志云和丛培昆涉嫌在去年七月至今年一月期间串谋,使陈志云通过参与无线电视业务相关活动和表演,从思潮广告收取约十二万七千元。据悉,陈志云未获无线批准,分别为JC Shop premium澳门新店开幕进行剪彩并收取一万五千元,又出席《奥海城2010除夕倒数》表演时收取十一万二千元。
除此之外,陈志云和丛培昆还被指控于今年一至二月期间,共同串谋诈骗无线电视及五名女艺人。他们涉嫌隐瞒某活动获得商业机构赞助的事实,骗取无线电视及佘诗曼、杨怡、杨思琦、陈敏之及陈倩扬等花旦的出席。
最后一项控罪则针对丛培昆和陈永孙,他们被指控在去年九至十二月期间,涉嫌在《翡翠歌星贺台庆2009》活动期间串谋诈骗无线电视。一家商业机构根据合约向无线电视支付五百廿万元,二人涉嫌不诚实地挪用其中五十五万元。
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不仅因为被控人员的地位重要,更因为控罪的严重性和涉及的金额巨大。下周二的提堂将是此案的重要转折点,我们将继续关注并报道后续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