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新政重磅发布
近日,天津市再度发力,为市民带来了一系列激动人心的公积金新政。这些政策不仅关乎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更展示了天津市在推动住房保障方面的决心与努力。
关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购买天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除了本人,双方父母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若你满足条件并打算贷款购买这类住房,首付比例仅为交易价格的15%,贷款期限长达三十年,同时享受本市首套住房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自明年十月起实施,有效期长达五年。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灵活就业人员的新福利。《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规定,自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天津市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参加自由,退出也自由,这无疑为广大灵活就业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选择。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对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自明年一日起施行的细则明确了,职工可以投诉那些未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现在开始。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有一系列好消息。特定情况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享受首套贷款政策,如首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最高贷款额度高达一百万元。对于多子女家庭来说,更可享受最高贷款限额上浮百分之二十的优惠。
这些新政的出台,无疑为天津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注入了新的活力。无论是为了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还是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保障选择,这些政策都展现了天津市在推动住房保障方面的努力与决心。期待这一系列新政能为天津市的市民带来更多的福利与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