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广宁为百越之地。汉初属南越国。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为南海郡四会县地。
南朝宋元嘉十三年(436年)新置绥建郡,析四会县置新招,化蒙,化穆,化注4县,广宁属此四县域地,与四会县同属绥建郡。隋开皇九年(589年),广宁地分属四会县,化蒙县。
唐武德五年(622年),广宁今地隶南绥州,境域分属四会,化蒙,新招,化注,化穆5县。到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今地分属四会,化蒙,化穆3县。
宋开宝四年(971年),广宁地属四会,隶广州。熙宁六年(1073年),广宁地属四会,改隶端州。
元朝,四会县属肇庆路,因当时肇庆是广南西路(广西)宣慰司所辖,故四会当时属广西,后肇庆改属广南东路(广东)隶于江西行省,广宁地属四会县不变。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取名广宁,属肇庆府。清朝沿明制,广宁县仍属肇庆府。
民国3年(1914年),广宁县属粤海道。民国9年,广宁县属西北绥靖区。民国25年,广宁县属第三行政区。
1949年11月到1952年4月属西江专区。1952年5月,广宁,四会2县合并为广四县,隶粤中行政区。
1954年7月,又恢复广宁县,四会县,广宁县属高要专区。
1958年10月,2县再度合并为广四县,隶属江门专区;1961年4月再度分开,广宁县属肇庆专区。
1970年至1988年属肇庆地区。1988年,广宁县属肇庆市,沿袭至今。






